邮政报刊亭向夹报小广告亮红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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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2:34 北京晨报 |
晨报讯利用报纸夹带违法小广告者,其发行管理部门将受到警告、处罚,有望纳入《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 北京市报刊零售公司作为本市邮政报纸零售渠道的管理单位,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加大对报刊亭售报夹带小广告行为的检查处理力度,制定了报刊亭“四要五不准”规定。他们与每名经营人签订保证书,凡发现售报夹带小广告者,立即取消经营资格。并抽调一切力量 进行检查,先后与9名违规者解除了协议。近期又重申和加强了对邮政报纸零售批销渠道的监督与管理,与各分销商签订了经营保证书,发现有夹报行为的,立即停止供报。届时,将积极配合北京市城管执法局、北京市工商局等执法部门,落实对报刊亭夹报广告行为的检查与处罚,欢迎广大市民监督。(张宝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