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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没必要翻脸 法院尝试让工会调解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3:44 杭州日报

  日前,临安法院和临安总工会联合出台《关于委托临安市总工会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劳动纠纷案件的规定》,尝试由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劳动争议纠纷。

  今后,诉诸于临安法院的劳动纠纷案件,可能见不到剑拔弩张对簿公堂的场面了,只要双方当事人同意,临安法院将会根据案件情况委托工会调解组织进行调解,在工会调解组织主持下达成协议,经过法院审查确认即具有法律效力。

  据悉,随着劳动纠纷案逐年上升,处理难度不断增大,为了及时化解劳资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临安法院会同临安总工会在今年年初展开调研,论证委托调解的可行性,在吸取外地经验,听取有关方面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最终于近日出台了相关规定。

  该《规定》的出台,在全省范围内开创了法院委托工会调解劳动纠纷案件的先例,是完善维权机制的又一有益尝试。该制度的推行必将充分发挥工会调解组织在处理劳动纠纷案件中独特的作用,帮助法院及时、快速、有效地审结劳动纠纷案件,对于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保持和促进临安经济社会发展都将发挥积极作用。临安法院民一庭章向荣副庭长表示,工会调解组织参与对劳动争议案件的调解,依靠其方便快捷、灵活多样的调解方式,既可以增强工会在维护劳动者权益上的作用,也减轻了法院的审判压力,更重要的是通过案件的调解,能够使矛盾双方在“和风细雨”中化干戈为玉帛。(通讯员李光记者王浩 杭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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