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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病种降价10%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4:00 安徽在线-新安晚报

  本报讯近日,省物价局、卫生厅出台了单病种限价收费规定,要求各地按10%左右的降幅核定单病种价格。

  为了保证单病种限价收费公平、合理,各地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会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公立医疗机构上报的方案进行价格论证,在综合平衡的基础上,按低于上年度该病种的平均收费水平10%左右的幅度,确定该病种的限价收费标准。

  单病种限价收费标准在同一城市的同级别公立医疗机构还允许存在适当差价,鼓励开展竞争,让利于患者;二、三级医疗机构以及县、市、省同等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合理差价,鼓励患者向县、市医疗机构分流。

  两部门要求,各公立医疗机构要在院内显著位置对单病种限价收费进行公示。物价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单病种限价收费进行检查,保证治疗质量和限价政策的执行。

  (本报记者孙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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