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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起武汉领取失业保险金者须到社区通过“季审”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4:25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 魏曦 通讯员 彭燕娥)武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昨出台规定,为防冒领失业保险金,7月1日起,4.2万名失业人员应于每季度到社区审验申领资格。

  据介绍,江城现有91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4.2万人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此前,领取时只需办理一次申领手续,易形成“一边就业,一边领失业金”的情况。

  7月1日起,失业人员须于每季度首月1日至10日持《湖北省劳动者就业证》,到本人办理失业登记的常住地社区办理审验手续。

  对进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学校学习、应征服兵役、被判刑收监执行或被劳动教养的失业人员,暂停其申领资格,上述情形消失后仍未就业的,可以继续申领中断后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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