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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荣辱观教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5:01 安徽在线-安徽日报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全社会的责任,更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重要使命。领导干部不仅要带头实践社会主义荣辱观,还应当担负起领导责任,在本地区、本部门大力倡导热爱祖国、服务人民、崇尚科学、辛勤劳动、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斗的好风气;对危害祖国、背离人民、愚昧无知、好逸恶劳、损人利己、见利忘义、违法乱纪、骄奢淫逸的不良现象,要采取措施,切实纠正。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相统一,必须充分认识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是党员领导

干部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需要。社会主义荣辱观既是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也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纪律约束。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坚定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在行动中就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

  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必须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荣辱观的教育。一是加强爱国主义教育。把爱国热情融入到建设祖国、为国奉献的实际工作中。二是加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为了人民,发展的成果与人民共享;坚持把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作为各级干部的工作出发点。三是加强艰苦奋斗优良传统教育。牢记“两个务必”,把中华民族和中国共产党艰苦奋斗、求真务实的传统美德发扬光大。四是加强反腐倡廉教育。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对党员领导干部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的始终。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活动,使党员领导干部懂得清正廉洁光荣、贪污腐化耻辱,始终保持清白做官,正直做人,不贪不占,洁身自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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