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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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5:0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
同是因公致残还有红蓝之分? 我是洛阳市公安局的一位退休民警。退休前,一次在与3名行窃、行凶的歹徒搏斗中身负重伤致残后,国家民政部给我办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伤残人民警察证》,持证须知第一条款这样写着:“凭此证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待遇。”我作为一名伤残者,仅从报纸上看到一些有关规定,如《××报》2000年11月16日登文:“工伤致残的现役军人、警察可买半 价飞机票。”2000年6月《××晚报》根据铁路部门规定还这样登文:“警察因公致残享受半价车票。”然而在有些城市如巩义市火车站、邯郸市火车站等,持伤残人民警察证却不能享受半价车票的待遇。 在洛阳市,乘坐市内的公共汽车还有这样的规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办理的红本(指伤残军人证)可以免票;而办理蓝本(指伤残人民警察证)则不能享受免票,各公园和景点的门票就更不用说免票了。我不清楚,享受优惠还有红蓝之分,依据的是什么? 希望有关主管部门能够给我们一个统一的说法。⑩3赵永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