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考试合格才能上岗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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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6:54 今日早报 |
□通讯员 张红鸣 方军 本报记者 徐曼丽 早报讯 《浙江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即俗称的“浙版新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截至昨天,我省已有一万余名交警参加了“浙版新交法”的相关业务知识学习培训。 前天和昨天,省公安厅还组织全省交警进行闭卷统考,一线执勤交警、各级交警领 导先后分两批参加这次的专题考试。据相关规定,未参加考试者或考试不合格的民警将不能上岗执法。从昨天起,拱墅辖区的加油站也成为“浙版新交法”的宣传阵地之一,每一位到此加油的司机将获得加油站操作工赠送的《浙江实施<道路交通法>办法》单行本,以及写有“浙江省十大交通事故案例”和“十不违法”的宣传卡。提倡司机文明行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