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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严禁以“低租金”或“零租金”出让土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6:54 南京报业网-南京日报

  【据新华社沈阳5月25日电】(记者姚剑锋)记者从辽宁省国土资源厅获悉,辽宁省日前下发通知,严禁以土地“低租金”或“零租金”出让来招商引资。

  这个通知要求,辽宁各地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不得低于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征地或拆迁补偿费、土地开发费和按照国家规定应当缴纳的其他有关税费之和。对于已完成基准低价更新调整的地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不得低于同级别基准

地价的70%。

  (编辑小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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