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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玩“失踪”,没门!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06 浙江日报

  本报台州5月25日电(记者 黄宏 陈敢) 法院判决后,李某被判处应交2万多元,从此以后,他就“神龙见首不见尾”,一直拒不付钱。但在今天,他却异乎寻常地出现在仙居法院,主动缴纳了21000多元;同样的事情也出现在椒江法院,苏某也交出了欠了多年的4000多元,而在此以前,尽管法院作出判决,法院执行人员也多次催促,他一直拒绝交钱……

  这两天,台州市一些隐匿多时的“老赖”纷纷露头,上门找到当地法院的执行部门
,主动交钱。“这主要是我们发出了执行敦促令,‘老赖’们害怕被曝光,于是纷纷来交钱。”台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钟普林对记者说。

  5月23日,台州两级五家法院在当地媒体上刊登了执行敦促令,勒令82名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在15天内自动履行债务,否则法院将依据有关规定对相关当事人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这是我省法院系统首次在媒体上刊登执行敦促令。

  法院判决后,执行难成为台州各级法院面临的一个难题。一些“老赖”们纷纷玩起了“失踪”。

  “害怕被曝光,这是很多‘老赖’的一个心理特点。”台州中院执行局工作人员朱康华说。据朱康华介绍,执行敦促令还没有登出,一些“老赖”就闻风而至,主动前来交钱。

  据了解,这次公布的名单本来有84人,其中两人听说台州法院执行机构即将在媒体上公布执行敦促令后,连夜上门恳求,表示愿意在执行敦促令刊登以前,把应该缴纳的钱付清。

  钟普林介绍说,台州法院届时还将把拒不缴纳“老赖”的名字、家庭住址、身份证号码在网上公布,让“老赖”们无处藏身。

  “这两天,许多‘消失’了的被执行人主动来电,表示愿意想办法筹钱,主动履行应执行的钱款,请求我们暂时不要将其上网。”台州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金跃林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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