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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难者每人获赔20万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2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汕头讯 (记者王冲寒 通讯员潮宣)记者从汕头市潮阳区获悉,潮阳谷饶“5·19”特大火灾事故遇难人员的赔偿金已于昨天全部发放,每位遇难者赔偿金为20万元,所有遇难者尸体已火化。

  本月19日,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创辉织造有限公司发生特大火灾事故,导致13名女工死亡,另有一名女工重度烧伤。事故发生后,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潮阳区委

、区政府要依法依规做好遇难者的赔偿工作,潮阳区委、区政府立即成立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诚恳周到地做好遇难者家属、亲友的接待工作。

  汕头市潮阳区政府按照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原则和精神,参照其他地方的赔偿额度,本着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给予此次火灾中遇难者每人20万元的赔偿金额。

  同时,潮阳区委、区政府还针对遇难者亲属反映企业拖欠工资问题,抽调潮阳区劳动局、谷饶镇有关人员调查清理企业拖欠13名死者工资数额,发还13名死者生前被拖欠的2个月工资,总数35600元。另外,“5·19”特大火灾事故善后处理工作组此前还向遇难者家属送去慰问品及慰问金合共2.6万元。

  另外,在火灾事故中受伤的一名女工已脱离生命危险,目前病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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