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拿不到料 律师告“私家侦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41 大洋网-广州日报

  

拿不到料律师告“私家侦探”
私家侦探是一个未被法律承认的地下职业。一些律师办案过程中,委托起“福尔摩斯”帮其调查取证,日前,辽宁丹东律师刘某还将他委托的私家侦探告上法庭,原因是后者“拍到的东西根本不能作为证据”。新实施的《治安管理处罚法》明令禁止“偷拍、窃听”,为避开法律“雷区”,一些私家侦探也聘请起律师做其执业的法律顾问……记者采访发现,这两种行当,形成了相互“寄生”的现象。

  记者汤新颖、骆建基

  律师聘侦探 官司免打自赢

  “经济纠纷、包二奶、养情人,这些案子的取证难度大,有的律师会借助私家侦探进行调查”,广东红棉律师事务所钟琦律师表示,由于我国《宪法》规定“公民的隐私权不得侵犯”,其他法律也明令禁止私人使用窃听、偷拍设备,而目前私家侦探的取证手段多数正是通过偷拍、窃听和卧底等形式取得的,因此在法庭上,未征得对方同意而采取偷拍、偷录、偷听等形式获得的证据,一般是不会采信的。但即便如此,这些证据还是很有用的,有时官司甚至免打自赢。

  据透露,不久前,一位律师接到了一位女士因丈夫有外遇要求离婚并分割财产的案子。开庭前,律师委托了私家侦探进行取证,私家侦探偷拍到了其丈夫和另一女人同居的照片。律师将此照片呈递给被告(即丈夫),感到心虚的丈夫生怕对簿公堂有损名誉,立即同意了妻子的诉讼请求,律师轻而易举地拿到了律师费,私家侦探则获得了数万元的佣金,双方皆大欢喜。

  钟琦说,早在1993 年,公安部就发布通告禁止开设任何形式的私家侦探机构。但记者调查发现,由于有市场需求,私家侦探还是借调查、咨询公司之名在夹缝中挣扎生存。据估算,广州目前大约有几十家暗地里做私家侦探的公司。有自称在这类“调查公司”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说,“涉及妻子状告丈夫有外遇这类案子,律师很难合法取证”,只好暗地里聘请私家侦探,“不少律师都有和自己长期合作的私家侦探。”

  交不了差 私家侦探成被告

  日前,辽宁发生一起罕见的“律师状告私家侦探”案。原来,丹东律师刘某2005 年6月找到沈阳一家信息咨询中心,要其调查沈阳一家单位名下的房地产情况,“侦探费”高达20万元。刘律师先付了12万元。后来,刘律师拿到调查结果后很不满意:“他们查了半天啥也没查出来!拿到的东西法庭很可能不采信。”今年5月,刘律师告到法院,要对方退钱。沈阳市和平区法院已受理此案。

  为避雷区 私家侦探聘律师

  私家侦探不仅靠律师揽活,同时还是律师的客户。广州一家调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开展调查力求不违法,为避开雷区,请个法律顾问是必要的。该人士称,他们的业务中以调查婚外情为主。有一次,他手下的一位“侦探”因为跟踪和进入私人场合拍摄差点吃了官司。法律顾问提点他们,最好只在公共场所取证,可避免很多麻烦。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偷窥、偷拍、窃听,可处拘留或罚款。某调查公司总经理吴某经过咨询法律顾问,决定改变业务方向,从个人隐私调查转向企业造假的调查。

  能否当证据 关键看取证手法

  有法律界人士表示,私家侦探偷拍到的证据有时也会被法庭参考,关键看偷拍是否侵权、违法。首先要区分偷拍是在公共场所还是私密场所;再次要看方法是否得当,比如有没有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窃听器等间谍器材;还有拍摄的东西如何使用,是用来散播还是仅在法庭上作证。

  1992年第一家民间调查机构在上海成立。1993年,公安部发布通知禁止开设私人侦探所性质的民间机构。目前,私家侦探未被法律认可,社会上大量的私家侦探公司通常以“调查公司”、“咨询策划公司”的面目出现。

  一家调查公司的负责人称,他们的业务范围很广,婚姻过错、子女在校行为、员工忠诚度、寻找初恋情人、寻找造假窝点、寻找债务人和财产下落等,只要客户有要求,他们就尽量满足。

  上图:某调查公司的业务卡片。

  记者高鹤涛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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