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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警方首度拘留两名翻窗上公交车抢座的乘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41 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5月26日电据《京华时报》报道,昨天,北京两名男子因屡次翻窗上车抢座,均被公交警方行政拘留7天。这是北京市首例因不遵守乘车秩序而被拘留的案件。

  近来,每天上下班高峰时北京昌平到德胜门的345路快车北大桥站总有人扰乱乘车秩序。公交总队小营派出所民警在调查中发现,这种现象在早晨尤其普遍,特别是每天的前三班车,几乎都有乘客翻窗上车抢座、从下车门上车、乘车不刷卡不买票的现象。

  昨晨5时30分,便衣民警坐上345路快车的头班车。由于前门是上车门,虽然仍有些混乱,但大部分乘客都拥在前门准备上车。此时,几个男青年突然出现在本应为下车门的后门,不顾司售人员阻拦,强行挤进下车的乘客中,后门顿时一片混乱。此时,刘某助跑了几步,噌地蹿进后门附近的窗户,马上抢了两个靠窗的座位,并招呼从下车门挤上来的老乡李某一起坐。随后,两人被民警带下了车。

  据经常坐这趟车的乘客王先生介绍,如果有乘客对这些人翻窗户占座的行为表示不满,呼啦一下就会围上来好几个人,做出打架的样子。这趟车的售票员李师傅对此也很无奈,称这些人不但翻窗上车,还经常不买票不刷卡,售票员要求他们刷卡时,他们总是做出一副凶相,质问售票员“还想不想干了”。特别是被民警抓住的李某,最近一段时间始终从下车门上车或翻窗户占座,而且既不刷卡也不买票。

  在派出所,民警一眼就认出了李某,他因乘车扰乱秩序,曾经多次被小营派出所民警批评教育。李某和刘某因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被行政拘留。

  -链接·执法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卢国强 齐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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