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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费实施政府指导价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7:53 潇湘晨报

  本报讯据长沙市物价局副局长李罗生介绍,此次长沙市出台政策,按200元/车·月标准,降低城区内出租车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实际上是酝酿已久的举措,“对出租车企业的管理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将是我们下一步考虑的改革方向。”

  据一位出租车行业的资深人士介绍,在长沙市现有的50余家出租车公司中,除1家个体自营公司外,其余均为发包经营公司。现行出租车经营管理模式为:出租车公司向政府购

买出租车经营权后,将经营权价款、车辆购置及上牌税费捆绑在一起,由司机全额出资或部分款项出资承包。

  司机除一次性交纳承包金外,每月再向公司上交固定的“月租费”,营运中的油料费、维修费和“月租费”中未包含的其它税费和政策性调整的税费全部由司机承担。而这种承包方式,则把市场风险全部压给了司机。

  这50余家发包公司,与司机签订的合同条款基本相同,公司的职能大致分为四项,即:统一组织司机学习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和进行职业道德教育;组织车辆年检;代收代缴各种税费;协助司机处理交通事故,协调保险理赔和营运纠纷及投诉等(费用由司机承担)。而司机每月上交的“月租费”,最高的公司达到3000多元(全额出资承包)。

  记者 戴 丹 谢功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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