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公交翻窗抢座 男子被拘 | |||||
---|---|---|---|---|---|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08 新文化报 | |||||
男子很麻利地从窗户钻进公交车,吓了乘客一大跳
被拘留男子正在接受审讯 ■这是北京市首例 ■民警提醒广大乘客应当文明乘车 24日,北京一名男青年因乘坐公交车时翻窗上车抢座被公交警方行政拘留。这是北京市首例因为翻窗上车抢座被行政拘留的案件。 当时,这名男子很利索地从后门附近的窗户翻了进去,吓了车内乘客一跳。上车后,男子马上抢了两个靠窗的座位,坐下后还四处张望,招呼从下车门挤上来的李某一起坐。 警方说,《治安管理处罚法》加大了对于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等交通工具乘车秩序的处理力度,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三项规定: 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据《法制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