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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内普及企业用工登记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1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陈酿)不愿与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或者虚报员工数量,以逃避企业应承担的责任等问题,今后在我省有望得到有效解决。记者昨天从全省协调劳动关系会上获悉,我省即将推行劳动用工登记暂行办法,以保护职工的权益。

  从今年起我省将全面启动“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使我省各类企业基本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我省目前已经制订了劳动用工登记管理暂行办

法,将于近期下发各地执行,此举意味着,今后我省用人单位在招录员工时,按要求将必须对企业情况、员工参加社保、工作时间、劳动环境及福利待遇等情况进行登记。

  实行登记制度的最大好处在于,由于登记摸清了各类用人单位职工的总数、劳动合同签订及内部用工管理等情况,使劳动部门能够及时掌握企业的用工动态,实现对劳动合同签订、续订、变更、解除、终止等各个环节的监管,从而可有效避免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不参加社保及随意加班加点、提供的劳动环境恶劣等问题,防止并及时解决各类劳动纠纷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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