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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上年均价降10%核定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17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本报讯(记者张伟)单病种限价能让患者“就诊花钱早知道”,但如果医院在上报收费标准时,故意高估价格怎么办?昨日,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联合发文,给出治“价”良方。根据通知要求,各地应按上年度该病种平均收费水平10%%左右的降幅核定单病种价格,切实缓解患者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目前,全省有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512家,二级以上专科医院近170家。根据

此前要求,今年将在全省范围推行“单病种限价收费”,二级综合性医院和二级以上专科医院开展限价收费的病种不少于5种;三级综合性医院不少于10种。2007年以后,各家医院要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再逐步增加限价收费的病种。

  所谓“单病种限价收费”,是指医院对一些病种,在精确计算其医疗成本后,确定一个统一的收费标准。医院在医疗过程中实际成本超出收费标准,也不需要患者来承担。

  在避免报价被高估可能的同时,通知中也提出,同一城市的同级别公立医院的单病种限价收费标准,允许存在适当差价,以鼓励竞争,让利于患者。同时,二、三级医疗机构以及县、市、省同等级别医疗机构之间应保持合理差价,鼓励患者向县、市医疗机构分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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