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油附加费开征后会停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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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17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
□金陵晚报记者姜晶晶 【金陵晚报报道】 衡量3月26日以及5月24日两次油价的涨幅,普遍分析认为价外加1元“燃油附加费”是南京市最有可能采用的方案,但随后带来的问题就是,一旦开征,这一元钱的燃油附加费是否还会停止收取? 一旦开征是否会停? 文件规定,收取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是价格调控的临时性措施,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当燃油价格回落到一定水平后,相关部门可以及时提出停止收取。 然而,在采访中,不少专家都表示,现在国内油价还远远没达到上限,继续上涨仍是大趋势,因此出租车的燃油附加费一旦开征之后,何时能够停止似乎还是个未知数。 公交企业也有补贴 除了出租车行业,公交行业配套补贴措施也在推进中。据介绍,城市公交企业因油价上调后增加了成本,实际耗油量由城市公交企业对所属车辆进行登记,并提供相关凭证进行统计,最后上报市物价局。记者了解到,3月26日油价上涨的公交企业临时补贴将于近期发放到位。 据粗略测算,南京所有公交企业每年用的汽油、柴油总共约有7万吨,即使按照油价比去年增加了1000元/吨计算,一年下来增加的成本也有7000万元,况且油价增加不仅是1000元/吨,照目前的走势看,油价还会增加,根据目前的调研,油价成本已经占到企业总成本支出的三分之一。 ■新闻附件 2005年11月15日起,广州市民每次乘坐出租车超过起步价的要交纳1元的燃油附加费。而此前广东省中山市已按该省物价局的新规定率先于11月1日起开征起这一附加费。广州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7元起步价以内的乘次不适宜开征,因为7元再加收1元,相当于提高起步价,等于提高基础运价,而基础运价的调整需要听证。就征收方式而言,1元将由司机向乘客直接收取,而不是通过改表,司机也无须上缴。为此,有不少司机已经在担心收不到1元。 具体收法是,目前已安装税控计价器的出租车,使用《广东省广州市服务业限额发票》,作为收取燃油附加的收款凭证,装有税控打印发票的出租车单独撕1元燃油附加费的发票给乘客。暂未安装税控计价器的出租汽车使用印有出租汽车公司名称的《广州市出租汽车统一车票》作为收取燃油附加费的收款凭证,在原来票值上多撕1元给乘客。 (编辑暴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