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南燕光学仪器公司辞职要提前3个月讲?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1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记者季燃冰

  【金陵晚报报道】本想换一份工作,没想到在向单位讨要工资时,却被告知辞职必须要提前3个月提出,否则不给工资。来南京打工的江宁小伙黄家青就遇到了这样一件麻烦事。

  黄家青告诉记者,2003年10月,他来到了南京南燕光学仪器有限公司打工。经过3个月的试用期,他转为正式员工了,但没有签合同。“当时公司还规定每个月扣去50元钱作为押金,扣满1000元为止,等离开单位时会如数退还的。”黄家青说。

  去年12月的时候,黄家青想换一个工作环境,于是就向公司领导提出了辞职,说是到今年春节后就不干了。

  春节后,黄家青就离开了公司,可公司并没有给他一个月的工资以及押金共计2500多元。领导说要辞职必须在3个月前提出来,像他这种情况就不给工资了。

  随后,记者联系了南京南燕光学仪器有限公司。公司的冯经理告诉记者,黄家青的确向他提到了辞职的事情,但只是口头上讲了一下,并没有辞职信等书面材料,而公司明确规定要辞职必须提前3个月向领导说明。同时也要求黄家青写一份书面辞职报告,但对方拒绝了。关于押金的问题,冯经理表示他们并没有收取员工的押金,只是收了一些岗前培训费,具体收多少钱是根据不同的工种而决定的。对于黄家青的工资问题,他表示只要黄家青办理了相关手续后,会支付他应得的工资。

  江苏长三角律师事务所姜志勇律师表示,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该公司规定3个月的说法,已违反了《劳动法》,是无效的。(编辑暴雪)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