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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包工头被打死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18 南京报业网-金陵晚报

  【金陵晚报报道】 2006年1月13日晚7时,建邺区金马郦城C区建筑工地,因屡次索要工资不成,一名51岁民工用小型电焊机将包工头王贵林砸死。

  前日,南京市中级法院就本案做出判决。

  2005年年底,侯新革通过包工头王贵林在金马郦城工地干起了杂工,时间为两个月

。后侯新革及其他两名工友多次找王贵林索要工钱,王贵林一直以“上面没给钱”为由拒绝支付。因为没有证据,劳动局也无法帮助侯新革维权。

  2006年1月13日晚,气愤的侯新革与另两名工友将王贵林绑在工地工棚内,一名工友拨打110,希望警方能够前来解决工资问题。

  在等待110民警前来工地的过程中,侯新革无法抑制心中的愤怒,举起身边电焊机,对准王贵林头部猛砸三下,王贵林倒地身亡。侯新革随后被前来解决工资纠纷的民警带走……

  受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江苏法德永衡律师事务所张晓蒙律师为侯新革免费辩护。

  张律师指出,被害人王贵林恶意拖欠工资是导致被告人实施犯罪行为的主要因素,被害人在本案中的过错不容回避。此外,侯新革在杀人后因得知110民警即将到来,从而选择在原地等待,其本质可视为自首。

  在充分考虑援助律师辩护意见的情况下,南京市中院于前日做出判决:侯新革犯故意杀人罪,鉴于被害人拖欠工资的过错及侯新革的自首情节,判处侯新革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市法援洪唯(编辑暴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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