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次部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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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34 法制日报 |
本报广州5月25日电 记者王斗斗 最高人民法院向全国各级法院提出要求,把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在23日至25日召开的各高级法院院长参加的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再次对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作出具体部署。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今天指出,在刑事审判工作中,要根据司法工作的规律 和特点,树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刑事司法理念,确保刑事审判工作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既要依法打击犯罪,又要依法保障人权;既要实现实体公正,又要确保程序公正;既要宽严相济,又要罪刑相当;既要实事求是,又要证据合法;既要追求法律效果,又要讲究社会效果;既要讲配合,又要重制约。要结合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和“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正”专项整改活动实际,全面准确理解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本质要求和深刻内涵,自觉坚持用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实践,切实搞好刑事审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