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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增长不许超过5%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8:34 法制日报

  本报北京5月25日讯 记者李勇 教育部今天向新闻界透露,将采取五项措施稳定高校招生规模,高校招生增长控制在5%以内。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王旭明在新闻发布会上谈及稳定高校招生规模这一问题时说,日前国务院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就稳定高校招生规模、加强高校招生管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教育部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之后又召开了专门的会议并下发通知,对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的管

理,提高高等学校的教学质量进行部署。

  教育部最新出台的五项措施是:

  今年国家下达的高等学校招生规模增长速度是5%,要求各地严格按照这个指标执行。

  加强宏观调控的力度。教育部提出要综合利用现在教育部可以掌控的行政手段,对招生计划执行不好的省份加大调控力度,比如说对2006年普通高校招生仍然没有按照5%计划执行,超计划、违规招生,在博士点、硕士点审批、基本建设投资等方面都要进行限制。对超招的学生不予电子注册。

  严格规范办学行为,对各级各类的高等学校在办学过程中要严格规范。比如说对专升本的学校要严格按照程序审批,同时对军队院校招收地方学生也要加强管理。同时要规范和管理对独立学院的管理,特别是对办学质量和办学条件的评估,凡是没有达到办学要求的,都要亮红黄牌,向社会公示,这一制度要进一步贯彻落实。

  加强高校“阳光招生”工程。要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原则,坚持招生章程公平,坚持录取标准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让各个招生的环节都公开。

  加强监督和建设。为了贯彻国务院的要求,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委组织专门的督察组,对普通高等学校的情况进行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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