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标题在前:青少年维权“别致三招”四川华蓥:建议法院“圆桌审”一案一档一预防“一三四五”送温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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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20 正义网-检察日报 |
“建议法院‘圆桌审’”、“一案一档一预防”、“‘一三四五’送温情”,当你走进四川省华蓥市检察院,了解该院青少年维权工作时,一定会被这三组特殊的名词所吸引,而该院的检察官更习惯于把这些名词概括为“别致三招”。 建议法院“圆桌审”
抚平审判“棱角” 通过给法院提供合理量刑建议,建议法官注意庭审语气,庭审过程中注重特殊司法保护,协同法院进行当庭教育,努力实现和缓审判环境的目的,这是该市检察院建议法院对青少年犯罪案件实行“圆桌审”的基本内涵。 今年4月,根据检察机关提出的建议,华蓥市法院首次使用“圆桌审”方式审理未成年人杨某涉嫌强奸一案。案中杨某强奸未遂,情节轻微。原以为会面临严厉审判的杨某,上庭后意外地感觉到公诉人、审判员、辩护人都与他距离很近,法庭氛围远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可怕”。在检察官、法官现场声情并茂的感化教育下,杨某受到强烈震撼,声泪俱下地表示一定会重新做人。 一案一档一预防
汲取总结教训 建立青少年维权动态档案,通过对档案的分析、比较,找到一定年龄阶段、一定社会时期青少年心理特征和犯罪的规律,有针对性地开展同步预防,是该院建立一案一档一预防机制的初衷,为此,该院将所有与青少年犯罪预防有关的资料进行汇总,建立了一个同步预防档案管理系统。该院在办理每个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之后,都组织研究案件特点、原因,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准确信息和预防措施。 “一三四五”送温情
点点滴滴见真心 在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中,该院积极创设了“一三四五”送温情工作法。“一告知”,即告知其诉讼权利义务;“三见面”,即要求办案人员必须走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所在学校、社区,了解其一贯表现;“四查清”,即查清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出生日期、犯罪原因和家庭情况;“五不捕不诉”,即对犯罪情节较轻、具备监护条件、已签订帮教措施的初犯、偶犯、被胁迫、被诱骗、被教唆五类未成年犯罪嫌疑人,都作不予批准逮捕和不起诉决定。几年来,该院共办理青少年犯罪案件142件226人,其中批准或决定逮捕124件181人,不捕18件45人。 该院在实践中探索出的“别致三招”,已让12名失足青少年走上了工作岗位,另有2人走进了大学校园,至今无一人重新犯罪。2005年,该院被共青团四川省委、四川省检察院等15家单位联合评为省“十佳青少年维权岗”。 杨光明 王胡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