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卜楞文化之旅》侵权案一审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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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33 兰州晨报 |
本报讯(记者武永明)5月25日,来自兰州大学的消息说,备受关注的《拉卜楞文化之旅》侵权一案有了结果,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发布一审判决公告:“驳回原告廖斌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5510元由原告负担。”这意味着兰州大学出版社在《拉卜楞文化之旅》侵权一案中胜诉。 2005年11月,摄影家廖斌发现自己的摄影作品被刊登在兰州大学出版社出版发行的 《拉卜楞文化之旅》上,随后他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兰州大学出版社告上法庭,要求兰大出版社立即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关诉讼费。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调查后认为,兰州大学出版社的《拉卜楞文化之旅》一书,已经取得了著作权人夏河县旅游局的合法授权,因此,原告的侵权诉讼不成立,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