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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死人最高赔百万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39 南方日报

  撞死人最高赔百万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有所提高

  查询网址:http://10.40.30.202/

  本报讯(记者/戎明昌通讯员/王肃沁)笔者昨天获悉:省公安厅近日向各市、县公安局印发了《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该标准是根据省统计局公布的2005年度统计数据及有关规定制定的。根据该标准,我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数额将有所提高。按此标准,驾驶员深圳驾车致人死亡,最高要赔101万元。

  据介绍,从2006年5月30日零时起至2007年5月29日24时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均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规定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法,适用《广东省2006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计算人身损害赔偿。

  与2005年度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相比较,我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职工平均工资等各项指数均有所上涨。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深圳涨幅最大,上涨了2801元,一般地区上涨了1142元。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与旧标准相同,深圳、珠海、汕头经济特区每人每天住宿费为130元,伙食补助费为50元;一般地区每人每天住宿费为90元,伙食补助费为30元。具体可登录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政务服务网查询,网址:http://10.40.30.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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