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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彻底摧毁境内黑恶势力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40 南方日报

  公安部:彻底摧毁境内黑恶势力

  最高法院强调运用多种刑罚手段,摧毁黑恶势力经济基础和政治基础

  北京消息中国公安部昨天发布消息称,通过3个月的努力,全国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了初步战果,各地公安机关正在侦办的涉黑涉恶案件逾1000起,移送起诉黑社会性质组织

28个。公安部将在此基础上,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摧毁黑恶势力。

  全国“打黑办”副主任杜航伟介绍,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中国黑恶势力正处于滋生、发展时期,同时也是打黑除恶工作的关键时期。黑恶势力组织出现了“企业化”、“公司化”的新趋势,境外黑社会组织也在向国内渗透。

  针对黑恶势力的新特点,公安部将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拟于近期出台《全国公安机关打黑除恶责任规定》;进一步加强个案督办力度,督导检查各地有组织犯罪侦查队的建设情况,建立打黑除恶的长效机制。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副局长廖进荣特别提到,此次打黑除恶专项行动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仅全国“打黑办”就接到了群众举报电话3000多个,举报信1000余封,举报电子邮件逾200件。

  杜航伟把此次专项斗争的目标概括为三个方面:坚决打掉黑恶势力,摧毁其经济依托,铲除其“保护伞”;遏制新的黑恶势力形成,防止黑恶势力滋生蔓延;实现社会治安持续稳定。

  又讯最高人民法院负责人昨日强调,要坚决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该重判的要重判,依法该判处死刑的要坚决判处死刑,运用多种刑罚手段,加大财产刑的适用力度,摧毁其经济基础和政治根基。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姜兴长在全国刑事审判工作座谈会上指出,对正在服刑的黑恶势力犯罪的首要分子和骨干分子适用减刑、假释要依法从严掌握;对具有自首、立功、从犯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也要真正体现依法从宽的精神,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尽量减少社会对立面。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确保案件质量,坚持除恶务尽。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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