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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了保险就保险?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43 南方日报

  有车生活

  楚杰

  日前,李女士的新车停在单位楼下的路边,下班时发现后右侧窗玻璃压条上被利器撬坏。向公安机关报案?可车并没有被撬开,自己也未丢什么东西,这点儿小事用不着,反

正买车时买的是全险,盗抢划痕都有,就找保险公司吧!

  她先打电话到经销店保险理赔处咨询,索赔需要带什么手续。经销商说没法赔,上次也有这样的情况,用户出具派出所的证明,保险公司都没给赔。问拒赔理由,经销商说不出来,只是说让用户自己直接到保险公司去问问。李女士连忙又给保险公司打电话,保险公司说,盗抢险项对车辆零部件的损坏不负责赔偿。李女士忙说,保险条例上写着赔偿呀!对方解释,那是指失窃后又找回来的。李女士愕然,难道非要把车“丢”一次,再“找”回来才能索赔吗?

  好在仅仅是车窗玻璃压条,做做钣金、换个新的也就100多元的事,只当花钱买了个教训,谁让自己在买保险前没有看仔细、读明白保险条例呢!

  “糊涂”的李女士虽生了顿闷气,却做了事后诸葛,长了经验。可廖先生却是“明白人”,也险些挨了欺负,最后还是他据理力争才为自己争回了权益。

  前不久,廖先生的车子右前大灯在行驶中被溅起的飞石击破,他找到保险公司办理赔,保险公司给了300元的维修材料费加20元的工时费。这是廖先生第一次理赔,他觉得办理得还算顺利,于是高高兴兴来到当地一家信誉度很高且专门维修品牌车的4S店,结果技师告诉他这款车正牌的双光源全国统一定价860元。廖先生很诧异,怎么保险公司定损的价格与市场的实际价格差这么多?无奈只好再次找到保险公司要求重新定损。保险公司不相信这个价格,业务员拿起电话向维修厂核实。电话挂断后,业务员没说什么,只是要廖先生第二天再来。

  二次定损的价格为600元。廖先生再次申明自己上的是“全险”,理应获得100%的赔偿。业务员冷淡地说:“那没办法!”就不再理他。廖先生很生气,找到了该保险公司的负责经理,经理说马上解决,可他在大厅等了一两个小时后也没等到回音,偏巧这时单位安排他马上出差,他只好先行而去。

  20多天后,廖先生又来保险公司“讨公道”。不知道是时间长了,还是保险公司业务太多,问谁谁都表示不知道此事。他愤怒地告诉业务员:“你们保险公司应该作为而不作为,我投诉你们!”说完拂袖而去。1小时后,廖先生手机响了,保险公司通知他赔付有了结果,廖先生这次没有马上去,而是在电话里问了句:“多少钱?”对方回答:“1280元,外加40元的工时费!”

  说“白天不懂夜的黑”也好,说“你的柔情我不懂”也好,反正保险公司和用户都说买了保险并不等于真的就保险了!这里的门道需要您好好地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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