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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价房”能限制房价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09:48 南方日报

  楼市大家议

  本期主持:黄伟

  嘉宾:深圳中天置业评估有限公司区域经理谭学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贸所博士况伟大

  本报记者凤飞伟

  话题缘由

  近日,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王珏林在“2006年房地产政策调控专家研讨会”上表示,建设部拟在全国范围内推广限定价格的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以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买房问题。今年初,北京市建委考虑推出“限价商品房”,而此前宁波、青岛等城市已推广相关政策。

  限价商品房属什么性质?

  况伟大:表面上看,经济适用房和限价商品房的区别在于,前者具有福利性质,后者完全是商品房。但从经济适用房的运营来看,经济适用房具有福利性和商品性的双重属性,属于“非驴非马”的住房。因此,我的观点是将经济适用房纳入社会保障制度,并且规定经济适用房只租不售,让低收入者实现“居者有其屋”。前者是为了社会保障,后者则是为了消除市场垄断,同时防止房地产泡沫。

  凤飞伟:现在中国房地产的理论思路不清晰,争论的东西比较多,实践方面也不透彻。“限价房”的想法应该还停留在思考中,没有经过系统的评估。从其他城市“限价房”的操作来看,也属于福利性质的住房,我有同学在宁波工作,他们通过抽签的方式买这种“限价房”,抽中的几率很大,三抽一或者二抽一,普通工薪阶层完全可以负担。

  “限价房”是否适合深圳?

  谭学东:深圳的情况跟内地城市有很大区别,内地城市包括已经实施或者准备实施限价商品房政策的宁波、青岛、北京等,其主要目的还是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深圳是个移民城市,生活消费水平很高,真正的中低收入者很有可能只是在这里暂时工作几年,并没有在深圳置业的打算。另一方面,从我们掌握的资料看,主要还是香港人、归国人员在购买房产。我觉得深圳没有实施这个政策的必要,要调控可以从资金和土地方面着手。

  况伟大:鼓励建设限价商品房,解决中等收入市民的居住问题,这将有利于房价保持平稳发展,抑制房价过快上扬,构架合理的房地产价格体系。无论在哪个城市,问题的关键是要设计出一套让开发商将其真实成本披露的机制,否则开发商会瞒报虚报,使限价失败。

  凤飞伟:按照设想,中低价位普通商品房是房地产主管部门事先设定好商品房户型、面积和销售价格等条件,在市场上通过向开发商公开招标竞争来实现,其价格受到政府的事前限定。这需要地方政府设计一个好的制度通道,保证中低收入者受惠。从深圳市政府以前的调控措施来看,房价越调越高,在这个问题上不知道政府有没有信心,普通市民对此会产生怀疑。

  仅是主管部门威慑手段?

  谭学东:我觉得这是主管部门对业界的一种威慑。宁波房价曾连续3年领跑全国,在实行了限价商品房之后,从2003年开始逐步退潮,从全国第一退至第二,2004年退至全国第五。这种强力政策一旦实施,对当地市场的稳定将起到“快速降火”的作用。

  凤飞伟:限价的总量限定在这个政策中很重要。少量的限价商品房推向市场,对市场没有太大影响,而大量的限价商品房出现则将使土地的出让价格遭到损失。无论怎么说,这样的信息是开发商所不愿看到的。

  图:

  “限价房”政策需要地方政府设计一个好的制度通道。何俊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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