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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政府理性不能用粗暴的方式表达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4:53 南方网
  潇湘晨报网络版 范俊宝

  传统佳节端午节到来前夕,江西鹰潭市因为担心龙舟活动吸引太多人员聚集,容易发生意外或冲突,索性一“禁”了之,将当地的近千条龙舟锯断或砸烂,村民怨声载道。(5月25日《扬子晚报》)

  客观上说,当地政府从公共安全的角度出发,采取种种措施来防患于未然,并且对于砸坏的龙舟给予不同程度的补偿,从某种意义上体现了一定的政府理性。但是这样的政府

理性为何引来村民的怨声载道呢?究其源,是因为建立在粗暴表达方式基础上的政府理性与公共理性缺乏应有的共鸣,甚至是有所背离。

  对于“龙舟事件”,在笔者看来,真正的政府理性,在面对这一千年民俗的取舍以及背后的公共理性方面,应该采取审慎的态度。首先,这一事件的公共决策,必须建立在科学的调查研究上,比如统计当地对于龙舟活动的承受能力以及民意取向究竟是如何;其次,应该本着疏导为主的理念,政府应尽可能地提供公共安全保障,通过科学有效的统筹安排,引导人们有秩序地举行龙舟活动。

  而与此相较,尽管从公共安全角度出发的将龙舟一“禁”了之体现了一定的政府理性,但是缺乏民意基础的公共决策至少是仓促的、缺乏科学性的,而金钱补偿尽管可以给人们减少些许物质损失,但是这一“慷纳税人之慨”之举,并不能弥补当地政府决策程序失当的先天不足,也不能缝合政府理性粗暴凌驾于公共理性之上并给其造成的无限创伤。

  因此,无论如何,当地政府对龙舟采取一“禁”了之的态度是不可取的,它暴露了一种当地政府的“头疼医头、脚痛医脚”的“懒政”思维,也将服务型政府必须为公众提供必要的安全保障这一责任一“卸”了之,而人们对于传统节日的权利诉求,在被粗暴使用的政府权力面前,遗憾地归于消弭。(编辑:付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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