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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撞校车原来是向家长承包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5:07 新民晚报

  见习记者徐轶汝记者陆梓华

  今天早晨,李寒峰睁开睡眼,想着该起床上学了,然而眼前一片白色。一场车祸,使李寒峰多处骨折,躺在儿科医院病床上不能动弹。昨天早晨6时45分许,松江区新桥镇广丰爱心小学校车在离学校300米左右的路口,被一辆搅拌车拦腰撞上,包括他在内的16名学生和2名老师受伤。据家长称,当时这辆只能坐17人的依维柯校车里挤了30名师生。

  伤者情况稳定

  事发后,18名伤者全部被送往瑞金集团闵行医院,其中伤势较重的3名学生随后被转至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记者今天上午从闵行医院了解到,一些轻伤学生昨天下午已经离院回家,但仍有2名学生和1名脑外伤较重的老师留在神经外科病房,伤势暂时稳定。

  入住儿科医院的3名学生均有不同程度的多处骨折,其中伤势较重的2人昨晚做了手术复位,还有1人伤势较轻,今天已经开始进食。3名学生目前分别住在抢救室和骨科病房,生命体征平稳。

  据了解,当时这辆满载学生的校车沿明中路由东向西行驶,到新育路左转弯时,一辆水泥搅拌车由西向东沿明中路驶来,避让不及一头撞在校车的侧面。由于一些老师和部分学生当时站在车内,车身遭到猛烈撞击后,许多人重重摔倒。

  禁止私下租车

  这辆严重超载的校车是学校向一名学生家长承包的,每学期每个学生的车费为130元。市教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这属于学校和家长私下租用社会车辆,是即将出台的校车统一管理条例中明文禁止的。

  记者昨日获悉,本市将于近期出台相关方案,统一管理所有校车。管理条例中将明确规定,凡是用作校车的车辆,必须具备公交或客运资质。无论家长还是学校,都不能为图方便而不顾孩子的安全甚至生命,随意租用社会车辆。

  此外,家长和校方必须签订校车乘坐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包括核定乘坐人数、审查驾驶员资质和校车车况等。一旦发生超载或其他违规现象,家长有权拒绝乘坐,也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维权要求,当场向公安部门举报,或拨打“学校周边环境安全整治热线”23116804。

  相关链接

  据统计,本市目前约有411所学校使用校车1624辆,每天全市约有71307名学生乘坐校车上下学。一类校车为学校自备校车,另一类则为学校向社会企业单位租借的车辆。目前,市教委正与交通管理部门协商,计划先在学校自备校车中推行统一用色,并要求用作校车的社会车辆必须具有统一标识。今后,校车也将享有公交车辆享有的交通权,可以在公交专用道上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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