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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探索保护流浪儿童权益的新模式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5:12 新华网

  新华网郑州5月26日电(记者桂娟程志良)“最近不忙吧?”郑州文亮美发店实习生王奇一边娴熟地给客人理发,一边拉家常。没有人注意到这个16岁男孩的不幸身世:他曾流浪3年,经常露宿街头、饿肚子,有时还挨打。为了生存,他一度被坏人控制,贴过非法小广告,偷过东西。

  王奇的家在离郑州500余公里的陕西省西安市,离异的父母把他像皮球踢来踢去。4

年多前,他选择离家出走,流浪到街头,直到被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发现并送入“类家庭”。

  在“类家庭”中,从社会上招募的志愿者像真正的家长那样,为孩子们做饭,给他们买衣服,帮助他们学习,有时带他们出去玩。郑州在2003年创建了中国第一个“类家庭”,迄今已有84个流浪儿童在5个“类家庭”里重新感受到家庭的温暖。

  民政部统计显示,全国每年得到救助的流浪儿童多达15万人次,而专家推测目前中国各地流浪儿童的总数接近百万人次。

  这种状况在郑州开始改变。从2003年以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和民政部在郑州合作开展救助流浪儿童的项目,流浪儿童的基本权益,包括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维护受到更多关注。

  “一切改变缘于理念的更新,”郑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主任王万民说,他所在的办公楼里到处都是关于保护流浪儿童权益的招贴画。

  中心在保护流浪儿童权益方面创造了诸多中国第一,如开展“类家庭”和“家庭寄养”,派出流动救助车主动寻找流浪儿童,让社会工作者介入救助流浪儿童的工作,开办来去自由的全天候服务救助中心和救助小学,开展职业技能培训。

  即使将流浪儿童护送回家后,他们也与社区联合跟踪回访,防止孩子再次流浪。去年以来,2000多名流浪儿童接受了各种各样的救助,84%的流浪儿童回到了自己的家。

  北京大学社会学系教授王思斌说,“郑州已经开始把儿童的权利放在中心位置,在保障儿童的权利方面迈出了第一步,这对今后中国完善儿童福利体系乃至整个社会福利事业都有着很重要的借鉴意义。”

  民政部官员表示,郑州保护流浪儿童的做法为中国制定保护流浪未成年人相关法规提供了立法的参考。

  未来五年内,中国还将依据郑州的经验在200多所大中城市建立相对独立的流浪儿童保护中心,使流浪儿童的权利得到更好的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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