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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捐款门槛”折射出的人质情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5:18 东北新闻网

  东北新闻网特约评论员 陈一舟

  杭州临安城南小学为还学校建造操场所欠的工程款,号召众家长捐款,但捐款数额有强制规定,明确表示50元以下的钱拒收,老师让学生带回给家长。虽然对学校强制捐款有意见,但家长大多又不敢与学校直接发生冲突。(5月26日《现代金报》)

  实际上,学校为学生家长设置“捐款门槛”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中关于“自愿和无偿”的原则,甚而有变相“摊派”之嫌。那么,作为无职无权的学校一方,为学生家长摊派起捐助款项来何以如此自白而自信?学生家长虽牢骚满腹,却又为何大多不敢与学校直接发生冲突呢?关键就是在强制性捐款中,学校一方拥有的“人质情结”在其中起了太大的作用。

  也就是说,临安这家小学在其对学生家长实施的捐款动员中,有将学生“人质化”进行操作的嫌疑。于是,尽管有学生家长对学校滥设“捐款门槛”心怀不满,但为了使自家的孩子能在学校不受干扰地安心读书,按照学校的要求如数捐款,也便成为每个学生全家的“头疼大事”了。不然,家长的行为会不会“株连”到课堂上埋头读书的孩子,恐怕就很难说了。毕竟家长认可还是不认可学校的“捐款门槛”,暗中是跟孩子能否继续安心在课堂上读书挂上了钩的。

  临安这家小学发动学生家长为学校捐款的“人质化”操作,采用捐款与否直接“株连”孩子读书的做法,与“以生为本”的教育方针严重不符。而校方围绕捐款任务胡乱“株连”和侵害学生乃至家长的合法利益的做法,显然又与“以生为本”的“人性化”教育理念格格不入。更何况学校的“捐款门槛”,本身就存在违法的嫌疑呢?

  学校要发展,想方设法突破资金瓶颈取得发展机会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动辄就把自己的学生当作“人质”向家长要挟甚而勒索的做法,则又是万万要不得的。毕竟我们每一个家庭都拥有孩子,而且孩子早晚又都会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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