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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组织部副部长的“规矩”与“不收不行”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6:47 四川新闻网

  因涉嫌受贿98.4万元、伪造国家机关证件、印章罪的安徽省宿州市委组织部原副部长杨哲信一案,5月23日在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在回答公诉机关询问时,杨哲信数次提到“各局、各乡镇一把手逢年过节去看望领导是规矩”,对这些下属送来的红包“不收不行”。

  透过杨哲信所谓的“规矩”和“不收不行”,我们可以看出一些问题来。

  一是禁令有空置的危险。严禁利用节日之机收受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是多年反复重申的纪律。2005年,中纪委、监察部除了重申以前的纪律外,又规定“对违反规定收钱送钱的,一律先免职,再按规定处理”。这条铁的纪律,实际执行情况并不理想。杨哲信称,“有时候我也不愿意收太重的礼,但是没办法他们死活都要把信封放下才行”。“乡镇的一把手来看我,只是简单的几句寒暄后,丢下信封就走。”市、县、乡的领导干部难道都不知道中央的禁令吗?显然不是,只是他们不把禁令当回事罢了。对禁令视而不见,将党纪国法束之高阁,这是一种很值得我们关注的危险倾向。

  二是腐败有浓厚的氛围。这几年,党和政府反腐败的力度越来越大,被绳之以法的贪官也越来越多。按理说,也应该产生威慑作用了。可事实上,一些官场潜规则不仅仍大行其道,而且还正在侵蚀着我们的干部队伍,暴露了一种“腐败氛围”。安徽省政协原副主席王昭耀出事,纪委开始介入调查杨哲信案后,杨哲信开始委托亲友帮忙通知部分送钱的人,大家统一口径称“送的钱已经在2005年3、4月份退回了。”可见,腐败势力已经结成了一荣俱荣、相互包庇利用的联盟。

  三是对腐败现象要零容忍。给杨哲信行贿的人中,大都和杨哲信是朋友、亲戚关系,只有少数几个人是通过别人牵线搭桥,给杨哲信送礼的,有的甚至根本就没见到杨哲信,而是通过中间人传话的。正像杨哲信在庭审中所说的,“我不认识他,他就托人送来了一个信封。”“朋友找过来,不好意思拒绝,就收下了钱”。这里牵涉到对腐败的容忍度问题。相对于动辄受贿几百万、上千万的腐败大鳄来说,涉嫌受贿98.4万元的杨哲信算是一只“苍蝇”。而且,他收受红包也还属于受贿的“初级阶段”。但是,谁能断定杨哲信这种“小打小闹”不会蚂蚁搬家积少成多,最终使今天的苍蝇成为明天的老虎呢?所以,在反腐败问题上,苍蝇和老虎都应该打,一个都不能留。如果杨哲信能按照中纪委、监察部的要求严格要求自己,在接触红包之初就断然予以拒绝,他怎么会落到今天的地步呢?

  各级领导干部,是我们国家现代化建设中宝贵的人力资源。他们中少数人的腐败堕落,不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给国家和社会带来了无法挽回的损失,而且还常常拖累了自己的家庭。因此,手中握有权力的干部,一定要防微杜渐,谨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这句话蕴涵的道理。同时,有关部门也应该加大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力度,使我们的干部都能把聪明才智用到国家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上去。(丁仁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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