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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龄童溺毙化粪池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6日16:53 信息时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吉小江 周丽) 公共厕所化粪池未进行密闭,加之孩子家长疏忽大意,致使一名3岁儿童跌入化粪池中溺死。家长以化粪池管理不善不由,在向管理方索赔遭拒后找到司法所求助。记者昨日从萝岗区司法局获悉,在该局夏港司法所的及时调解下,受害儿童家属先期拿到1万元丧葬费。

  2006年5月19日下午4点多,宁夏来萝岗区务工人员马某年仅3岁的儿子在家长上厕所

时失踪,多方寻找未果。2天后,小孩的尸体在夏港街某公厕前的化粪池中找到。经公安部门认定,小孩是不慎跌入化粪池中而溺死的。马某遂以小孩发生意外系化粪池没有盖子所致为由,要求管理部门开发区某公司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遭到拒绝。该纠纷经过司法所调解,双方签订协议书:开发区某公司预先垫付10000元用于支付相关费用,具体数额待有关部门进行责任认定后再由双方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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