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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长批复半年,依然毫无进展  八旬老翁无奈,再次投书本报(“关注退休高工待遇”第八札)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7:34 江南时报

  编者按:

  关注民生,传达民情,彰显民意历来是本报的办报宗旨之一,这一宗旨也一直备受读者关注,此前本报民意版曾刊发多组讨论,对农民工、退休教师、退休高工等弱势群落的权利和待遇问题进行报道,引起了诸多读者的参与和探讨。昨天下午,87岁的夏一清老人委托其联系人再次来到本报,介绍了本报刊发其来信后的一些进展情况。出人意料的是,在南

京副市长戴永宁的过问和批示下,“都8个月了,毫无进展”。也许自身的人生遭遇已经让夏一清老人遗憾,那么有关部门的“借口”会让他更加遗憾。从本报记者调查时有关部门的答复看,他们并没有说不作为,且一直在寻求部门配合,统一政策。但是,这样的“作为”按照如此行政效率不知何时才有结果——值得一提的是夏一清老人今年已经87岁高龄了,但愿他能早日看到满意的结果。

  回馈本报:“都8个月了,毫无进展”

  江南时报编辑部:

  承蒙贵报关爱,为87岁老人夏一清提供了一个反映问题的平台,公开发表了其给有关市委市政府领导的投诉信(本报2005年8月31日民意版刊发——编者注)。这一举措,终于引起了分管副市长戴永宁的关注——据南京市信访局五号接待员答复,去年9月26日戴市长就批示建邺区办理。此后市信访局让我直接找建邺区信访局,该区信访局蒋局长在春节前后对我说,已交给区民政等四家单位办理,他们已向上面联合打了报告。

  这一拖,大半年过去了,事情仍没有任何进展。我以为,打报告不能算结果,也不能算做对人民来信的交待。报告打了8个月,时间上将拖到何时?我想,党和政府一直强调以民为本,老百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难道夏一清老人如此重大的切身利益问题,不该由党和有关政府来关心吗?我觉得,建邺区以这种方式(拖延),这种工作态度处置类似夏一清老人的问题,不仅当事人不会满意,任何通情达理的人都不会满意。建邺区应当端正一下“执政为民”的指导思想,审视一下“信访条例”对人民来信在处理上有哪些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该不该贯彻信访条例?

  马东辉

  记者调查:“还需要进一步统一政策”

  本报记者昨日联系了建邺区政府宣传部钱部长,关于夏一清老人的住房补贴问题,他也与建邺区信访局的有关领导进行了联系。

  钱部长告诉记者,对于夏一清老人的住房补贴问题,信访局已经向上级领导汇报了。但是由于其中存在了历史遗留问题,也就是在早些年,夏老被打成了“右派”,虽然如今没有这个说法,但是与夏老有相似经历的还有几位同志,因此,不可能只解决夏老个人问题。为了能够将包括夏老在内的几位同志的问题都能有合理的解决,目前,信访局和民政局的有关领导需要进一步地统一政策,其中也有个时间的问题在里面,需要一级一级领导的批复,最终的目的就是希望事情能够圆满解决。

  本报记者 刘丹平

  再书市长:到哪去找“公共财政”?

  南京市×××副市长:

  政治上饱经磨难、一生坎坷、损失本已十分惨重的夏一清老人,根据房改政策,按属地管理原则,向为其发放退休工资的单位——南京建邺区和兴隆街道办事处申请住房补贴,竟然奔波四年无果。有关部门要么“装聋作哑”,要么推三阻四。也许社会现状就是如此:有的公权机关只要想为你办事,完全可以找到办成的依据和说词;如果不想为你办事,同样能够找出不办的“依据”和说词。这些事例几乎在现实生活中俯拾即是。事实上,在解决夏一清住房补贴问题上,已经有了很明确的政策:“谁发工资谁负责发放职工住房补贴;住房补贴资金由工资资金来源单位负责解决”。按照这一政策,为夏一清具体发放工资的“建邺”“兴隆”理应担负起发放其住房补贴的责任,理应主动向提供夏一清工资资金来源的单位联系、申请、索要。尽管如此,夏一清老人的问题不但没有得到解决,有关部门还找出种种托词:一说夏一清工资资金来源于市,与他们无关;二说夏一清不属于本市范围内职工……其实,这些托词都很牵强苍白,牵强的本质是老百姓利益在他们心目中没有位置。

  面对有关部门的“托词”,我想试问:一个87岁老人何以有能耐去一级一级地找提供其工资资金来源单位?而诸如此类的事情如果组织上撒手不管,要个人四处乱找,社会秩序岂不乱了套?所谓夏一清不属于南京市职工,那么他的供给关系和人事档案在南京市该如何解释呢?实际为夏一清提供供给的并不是某个具体单位,而是“公共财政”,作为一个自然人何以能找到“公共财政”?

  如果说夏一清老人的“房补”是游离于所谓“红头文件”之外的难事,倒不如说当初设计的“红头文件”在以人为本上有缺陷有疏漏,忽略了对少数特殊群体利益的保护,有关公权机关理应对这一“文件盲点”承担责任,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而不应因为“文件缺陷”导致百姓合法利益受损而由百姓自己埋单。这样的结果显然是不公平的,是有违国人维护“公平”初衷的。

  尊敬的×副市长,夏一清的“房补”问题已折腾了四五年,今年5月和7月曾两次上书南京市委市政府两位主要领导,寄希望于引起重视,但至今杳无音信。今天给您写信,则受高人指点,他们说:把情况直接反映给分管的副市长,也许从自身分管职责角度审视问题,解决问题的希望会大一些。但愿如此,但愿这封信能唤来迟到的“关爱与善待”。

  企盼示复。

  夏一清老人的委托联系人:马东辉(此信写于200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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