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途车可收燃油附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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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7:59 潇湘晨报 |
本报讯昨日,在长沙市某企业工作的王先生从汽车南站乘车去株洲,发现原来12元的票价已涨至12.5元,比原来多收了0.5元。司乘人员的解释是,额外加收的是燃油附加费,他感到很疑惑:“听说长沙市出台的新政策里,只规定了出租车可以收燃油附加费,汽车南站从现在就开始收燃油附加费,是不是乱收费?” 据长沙市物价局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5月23日,省物价局就已下发相关文件,明确 了我省公路客运与成品油实行价格联动:以2006年3月25日长沙市场0#柴油零售中准价4360元/吨为基础,当0#柴油中准价不足4860元时,不收取燃油附加费;每吨为4860-5359元时,燃油附加费100公里以内(含100公里)每人收取0.5元,101-200公里每人加收1元。王先生昨日从汽车南站出发去株洲,已是省里政策出台之后的事情,目前我省执行的0#柴油中准价,正好在4860-5359元/吨之间,而长沙行车至株洲约为30多公里,相关车次收取0.5元的燃油附加费是有政策依据的,因此不是乱收费。 据了解,目前长沙市东、南、西、北长途汽车站共有840多条班线,其中绝大部分班线在100公里以内,从昨日开始,已陆续收取燃油附加费了。 记者戴丹谢功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