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打的加收燃油附加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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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8:16 红网-湖南日报 |
本报5月26日讯(记者左丹)随着成品油价再次上调,自昨天下午开始,长沙市民打的每次需多付0.5元燃油附加费,城市公交车则保持票价不变。这是记者今天从相关部门获悉的。 据昨天由长沙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市公用事业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城市公共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实施联动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于城市公交车,因成品油价格调整而增加 的支出由财政实行补贴,因此不提高公交票价,且不准擅自停开部分营运线路及减少出车数量、出车频率。对出租车,现阶段采取企业分担、国家部分临时性补贴与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相结合的方式。具体为,由政府财政给予城市出租车每台车410元临时补贴,补贴对象为已取得“城市出租车服务资格证”的在岗驾驶员;降低城区出租汽车企业收取的管理费(承包费)。由各出租汽车企业按每月每车200元的标准降低管理费(承包费),从今年4月1日起执行;对搭载出租汽车的乘客收取燃油附加费,按载客次数每车次向乘客价外加收燃油附加费0.5元。地税部门已着手印制燃油附加费票据。目前,该通知已下发至长沙市每辆出租车驾驶员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