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运车辆竟能办来营运证》后续报道 利用运管处审批漏洞非营运车骗取营运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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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8:54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本报讯昨天,本报A11版以《非营运车辆竟能办来营运证》为题,对郑州市路遥货运汽车出租公司为非营运车辆办理营运证的事进行了报道。记者调查发现,该公司是利用运管部门审批过程中存在的漏洞,采取不正当手段骗到营运证的。 昨天下午,记者来到郑州市交通运输管理处(即运管处),查找了郑州市路遥货运汽车出租公司替孙先生办理营运证时留存的档案资料复印件。记者看到,行车证复印件上显 示,车辆类型为轻型厢式货车,使用性质为营运,发证日期为2005年8月2日,这与孙先生向记者提供的行车证上的内容(车辆类型为小型普通客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发证日期为2005年8月23日)相矛盾。郑州市运管处副处长娄和新说,今年3月份以前,货运公司到运管部门办理营运证时,只要提供车辆行车证、购车发票等手续的复印件就可以办理,郑州市路遥货运汽车出租公司就是利用管理上的这个漏洞,采用涂改行车证复印件上的内容,以不正当手段骗取营运证的。 娄和新表示,运管处将立即对路遥货运汽车出租公司非法取得的营运证予以注销,并对其进行处罚。另外将继续对该公司进行调查,如果发现还有类似现象,他们将作出进一步处理。 娄和新还说,为了杜绝以后再出现骗取营运证的事,今年3月30日,郑州市运管处已出台相关规定,在办理营运证过程中,办理者不仅要提供行车证原件、购车发票,运管部门还要验车、验车架号。证照室按审批表、验车表、行车证原件上的车型、车架号、经营范围等进行严格审核,相符后方可办理车辆营运证。 □记者梁振廷实习生李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