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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今年新增医保药店不超120家 篡改申报材料 三年“禁闭”侍候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12 南方日报

  本报讯(记者/毕式明通讯员/穗劳宣)笔者昨日获悉,广州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报工作即将展开,本年度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20家以内;如果出现虚构、篡改申请材料之一的,3年内取消申报定点资格。

  据按照合理布局、总量控制的原则,本年度新增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的范围和数量按以下标准确定:新增定点零售药店120家以内。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范围

包括:本统筹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中医药诊所、参保单位兴办的对内服务医疗机构和分布在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南沙区范围内的其它医疗机构。本市其它区域暂不新增定点医疗机构。

  凡是采取虚构、篡改等不正当手段报送申请材料的;或者是因严重违反社会保险或卫生、药监、物价等相关管理规定而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的。自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认之日起的3个年度内,负直接责任的医药机构及所属其它分支、延伸、连锁机构,不属于申报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范围。此外,与本市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具有行政隶属关系或经营利益关系的零售药店,不属于申报医保定点资格的范围。

  据悉,新增医保定点医药机构资格的申报工作将于6月1日至6月20日进行,申报单位可登录广州市劳动保障信息网(网址:http://www.gzlss.gov.cn/download/pj3-jrfa.rar)查询和下载有关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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