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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两小时内学校须上报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20 南方新闻网

  本报讯(记者单小亮通讯员廖翊华)各学校、托幼机构在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必须在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上报。昨日,省教育厅下发《关于加强学校和托幼机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的通知》(下简称为《通知》),强调在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卫艺处。

  根据教育厅要求,各级各类学校及托幼机构若发现本校患病学生异常增加时,学校

疫情报告人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当地卫生疾控部门;一旦确认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及时填写相关报告卡。根据报告的内容和进展不同,分为初次报告、进程报告和结案报告三种类型。其中初次报告要求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后,应在第一时间(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当地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初次报告。

  如遇特别重大或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学校或基层教育行政部门可直接报告省教育厅值班室和体卫艺处;省级以下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事发2小时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省教育厅值班室电话:37626346,传真:37627239

  省教育厅体卫艺处电话:37628026,传真:37626352

  (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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