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台“法务部长”:同意搜查陈水扁官邸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09:21 南方新闻网

  相关新闻

  本报讯台湾消息赵建铭案愈演愈烈,检方能否进入台北玉山“总统”官邸搜索相关证据?“立委”高思博提出“法律”见解“,可以搜索,但要保密”,“法务部长”施茂林委婉表示同意,至于若有检方向上通报案情,施茂林也承诺一定查办到底。

  据报道,“国安局”官员也表示,依照“刑法”第127条规定,检察官可以对任何场所进行搜索,唯有对军事上应秘密的机关处所搜索时,需要机关首长同意,但如果“不妨碍台湾利益”,仍可搜索,“国安局”无从干预。

  其中玉山“总统”官邸属于住所或机关需要认定,如要获得机关首长同意,应该也是陈水扁权责,并非“国安局”能决定,至于会不会妨碍台湾利益,这可能需要双方先协调,从“法律”角度来看,搜索官邸与“国安局”权责没有任何关系,最多是检调在搜索前礼貌性知会负责官邸安全的“国安局”。

  (南方都市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