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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类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15.52亿 不还贷将停薪停岗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1:25 东方今报

  今报郑州讯“三类人员”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15.52亿元不还,为此,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通知:6月底前再不还款,将对欠款人停职、停薪、停岗,并依法起诉。

  据悉,我省农村信用社农业贷款占全省金融机构农业贷款总额的90%以上,由于种种原因,形成大量不良贷款。其中全省约有4.15万名党政领导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农村信用社内部职工、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即“三类人员”)长期拖欠农村信用社贷款共计15.52亿

元不还,其中,党政干部和国家公职人员欠了11亿元。

  为了对“三类人员”自贷、担保形成的不良贷款进行彻底清收,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昨日下发《关于清收盘活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通知》,要求所有欠款必须在2006年6月底前全部归还。这份“最后通牒”规定,对欠款人实行不提拔、不调动、不评先、不加薪、不晋级的措施,必要时可以停职、停薪、停岗。“三停”期间,只发放必要的生活费,其余用于偿还贷款。对党政干部拖欠贷款拒不偿还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对确有偿还能力仍然恶意拖欠贷款不还的,农村信用社应依法提请司法机关强制清收。

  省委、省政府还要求,省、市、县要分别将副处级以上干部、科级干部、党政干部和单户20万元、5万元、1万元以上欠款作为清收督办重点。农村信用社要实行“门前清”,对6月底前不能还清贷款的内部员工,一律辞退,并依法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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