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一高官昨在宁波受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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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1:46 中国宁波网-宁波晚报 |
宁波晚报讯原杭州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徐松林涉嫌受贿犯罪一案昨天在宁波市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宁波市中级法院院长郑瑞法担任了该案一审的审判长,一审判决当庭就作宣告,徐松林被判犯受贿罪,处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3万元,所得赃款予以追缴。 1998年6月至2004年下半年,徐松林利用担任杭州市委常委、余杭市(区)委书记的 职务便利,先后多次为某装饰公司、某投资公司等5家企业在房地产开发、公司撤资补偿等事项上谋取利益,收受有关人员送上的美金、港币、储蓄卡、空调等钱财,折合人民币共计33万余元。一审认为,徐松林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他在接受审查后,能主动交代自己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又能退清全部赃款,依法予以酌情从轻处罚。(记者 屠传宏 通讯员 陈海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