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绘画学习班参赛获金奖 奖杯自己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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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2:17 生活报 |
本报记者 李健 本报讯21日,哈市市民王女士向本报反映,她上小学的女儿参加了一个绘画学习班。最近学习班组织班里的学生参加了一个比赛,王女士的女儿获得了金奖。本来女儿获奖让王女士一家很高兴,可老师却表示,得奖者要花180元钱购买奖杯。 王女士是通过朋友介绍将女儿送到这个绘画学习班的,该学习班位于哈市道里区四安小区的一栋居民楼里。王女士为女儿一次性交齐了三个月的学费。王女士说:“自从上了这个学习班,老师便隔三差五地让学生参加各种比赛,每次报名费几十元不等。这次女儿参加了比赛,并得了个金奖。听到这个消息本来很为孩子高兴,但又听说所得金奖奖杯的费用得自己承担,奖杯要自己花钱买,这样的事情还是第一次听说。当时我对老师说,这个奖杯我们不要了,但老师却表示,奖杯的钱她已经先垫付了,因此钱应该由学生家长承担。” 据该学习班的老师讲,学习班组织学生出去比赛主要是为了锻炼孩子,积累比赛的经验,对孩子今后的发展非常有好处。至于奖杯的费用,应该由孩子的家长承担,毕竟孩子是最终的受益者。 对于此事,哈市教育部门的相关人士表示,像这样的事还是头一次听说。不管什么形式的比赛给获奖者颁发的证书和奖杯等物品都是由比赛的组织者来承担的。 黑龙江锦融成律师事物所俎律师认为,学习班的老师强行让孩子的家长承担奖杯的费用是不合理。现在有很多评奖活动就是变相牟利,家长们在让孩子参加各项比赛时,要慎重选择,以免出现对自己不利的情况。 (生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