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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性骚扰写入我省地方法规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2:22 红网-三湘都市报

  ■记者 杨小娴

  本报5月26日讯在今天上午开幕的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上,《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修正草案》)提请审议。修订草案中,不仅引人注目地将禁止性骚扰写入法规,还对性骚扰的表现形式进行了具体表述,并强调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今年1月,在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冯湘保等31名省人大代表提交议案,要求尽快对原实施办法进行修订,以解决目前妇女维权的新问题。

  有关调查显示,职场性骚扰已是目前最为突出的性骚扰问题。在接受关于性骚扰调查的白领女性中,有65%的人受到过不同场合、不同程度的性骚扰。而这一让女性备感恐怖的现象竟也被人归为“艳遇”。

  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明确提出“禁止性骚扰”。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内司委副主任委员黄兆林在对该《修正草案》进行说明时谈到,为了使这一规定更具操作性,《修正草案》中列举了性骚扰的表现形式。“具体表述为:禁止以违反法律、伦理道德的具有淫秽内容的语言、文字、图片、信息、行为等对妇女实施性骚扰。”黄兆林说,受害妇女在遭受性骚扰时,可依法提请公安机关予以处罚,也可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还强调了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工作场所的性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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