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内蒙古:政策激励民营企业参与建设新农村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6:15 新华网

  新华网呼和浩特5月27日电(记者任会斌)记者在此间召开的内蒙古自治区非公有制经济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为激发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因素参与新农村建设的积极性,内蒙古将实施一系列投资、税收等优惠政策。

  自治区政府日前已出台政策,凡民营企业等非公有制经济因素在农牧区新办的农畜产品加工项目,3年内将免征企业所得税。新办农牧业生产、生活资料连锁经营、运输及生产

、销售、融资中介服务项目的民营企业,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

  此外,凡在农牧区新办职业教育与技能培训、乡村文化娱乐、医疗诊所等公共事业项目的民营企业,5年内免征企业所得税,并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农牧民从事国家允许的二、三产业家庭经营活动,5年内免收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完)

  相关链接: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