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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听证会“逢听必涨”如何终结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18:00 光明网
许海建

  从5月20日零时起,首汽、北汽、银建等大出租车公司的部分出租车租价将执行每公里2元的新标准。又涨了,尽管大多数民意反对涨价,但还是涨了。这种“逢听必涨”违背听证会制度初衷,让听证会“看上去很美”,离真正的作用渐行渐远。这就需要从制度层面探讨解决方法。

  听证会产生于英国的“自然公正原则”,用来听取利害关系人意见,并提供一种保

证程序正义的权利。听证会在现代社会所发挥的积极作用和示范意义是不可估量的,是一种公共事务契约精神的活教材。当初引进听证会制度时,从普通民众到专家学者,都对这一制度寄予厚望。

  但之后的实践却出现了“逢听必涨”的铁律,于是出现了很多地方的听证会找代表参加听证都困难的局面,这就是民众对听证会的漠然。

  之所以出现这种问题,从听证会制度本身来说,基本原因有二:

  一是代表选择问题。比如这次出租车调价听证,之前媒体做的调查显示,八成民众反对涨价,听证会的结果却是多数代表同意。不难看出,听证会的代表,并没有代表利害相关者之一的大多数人的民意。这里面有两种可能:一种可能是代表选择中,倾向性选择了同意提价的人,经过这么一层过滤后,自然不用听证就知道结果,听证会就是“作秀”,流于形式主义。再一种可能,就是代表出现了类似于经济学上的帕累托假设的问题,调高价格是无数人的的小损失,却是特定部门的大受益,前者只作微弱抵抗,后者则全力争取实现这个措施。这样一来,即使代表民意的代表数量多也枉然。

  二是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这次听证会看,为了保证议题的通过,在听证会前,出租车公司已经作了充分的准备,强调成本问题、北京的特殊地位问题等,具有很强的进攻性。公众参与听证程序的过程就成了一种被动的防守,而不是“主动的建言”。实际上,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是遏制涨价要求的关键所在。但是,相关商品和服务的成本资料均由经营者提供,信息严重不对称,公众想建言、政府想监管无从谈起。一方是深谋远虑占有信息充分的强势的利益部门,一方是仓促上阵信息匮乏的弱势的公众,听证会虽然从程序上讲是公开公正的,但信息不对称损害了结果的公正。

  听证会在渐行渐远,这已经引起了社会关注。中国消费者协会就已经提出建议,建议改革消费者代表的选拔、在听证过程中媒体介入、建立由价格主管部门建立长期的成本监测机制等。

  笔者看来,在以上措施基础上,还有三项措施可以考虑:一是类似于案件的二审,当听证代表对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时或者听价结果显失公平时,否定听证会的效力,重新组织听证会,启动“二次听证”;二是可尝试在各级政府部门或者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设立相对独立的部门或听证委员会,专门负责主持包括价格听证在内的各类行政听证;三是可以借鉴法院制度中的人民陪审员的规定,严格选拔符合一定条件的专业人员在一定期限内专门负责参加听证会,每次听证会都要保证一定比例的这种代表参加,并建立能上能下的机制和法律责任追究方式,引导、督促其合理发挥公众利益守望者的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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