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长:依法行政是重要的法治环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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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7日21:13 新华网 |
新华网大连5月27日电(记者傅兴宇)招商引资实行土地零地价和税收优惠返还等做法不符合国家法律,政府部门不能在这些问题上违法行政。这是大连市市长夏德仁27日在大连市依法行政工作会议上给所属政府部门领导干部的严肃提醒。 夏德仁在分析依法行政与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关系时说,我们在强调招商引资、发展经济的时候必须看到,依法行政本身就是重要的法治环境问题。如果政府行政部门不能 依法行政,外商和外资就不愿意来,特别是国际上的大公司。谈招商引资条件必须符合国家法律规定,搞土地零地价和税收优惠返还等不行。夏德仁谈到,虽然大连市民对政府的满意度比较高,在全国曾获得“市民满意奖”,但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的任务很重很紧迫。一方面老百姓维权意识提高,各类行政投诉增加;另一方面,在城市建设等领域还有一些政府没有依法行政的问题。他特别注意到一种现象:大连一些行政部门的立法积极性很高,而大连的政府规章废止数量也是全国城市中较高的。他就此分析说,这可能与立法随意性高有关系。有些部门想通过地方立法圈定和强化部门行政权利、许可范围。夏德仁要求法制工作部门对此予以关注和研究。 夏德仁说,政府提高行政效率不是对企业和老百姓办事实行管、卡,而是按照行政许可法与办事程序高效及时办理审批,同时要把行政执法寓于服务之中。不仅要依法告诉企业什么不行,还要告诉企业怎样做才能合法地做成事情,这是真正的“行政功夫”。依法行政应当成为政府的职业习惯。所以,一定要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强化对依法行政的监督。政府部门一把手必须承担责任,凡事要请法制部门专业人士参加,逢会必请,参与决策。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好公平、法治的政府。(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