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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土资源厅: 要征地先听证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2:44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董学彦)记者昨日从省国土资源厅获悉,今年,我省在制定重大国土资源宏观政策、安排重大国土资源项目以及其他专业性较强的决策事项时,将实行国土资源听证制度,确保决策的合法性,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听证制度规定,在拟定或修改基准地价、编制或者修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总体规划、拟定或者修改区域性征地补偿标准时,应当依照职权组织听证。在拟定征地项

目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拟定非农业建设占用基本农田方案,国有土地使用权、矿业权的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重大利益的事项时,应当书面告知当事人有听证的权利,并依照当事人的申请组织听证。②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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