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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6:54 光明网-光明日报

  本报北京5月27日电2006年秋季开学前,各高校必须成立专门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日前,教育部要求各地高校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机构建设,教育部重申各高校每年从学费收入中按10%比例提取的经费由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专项用于学生资助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为常设机构,由校级领导直接负责,统一归口管理全校的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勤工俭学、特殊困难补助、学生减免等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

  据悉,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人员队伍建设原则上按学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研究生在校生规模1:2500的比例,在现有编制内调剂落实编制,并配备相应的专职工作人员。要切实加强学生资助工作人员的选拔、培养和使用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政策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为进一步做好资助贫困家庭学生工作提供组织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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