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综合 > 正文

翻版超女”想抢就抢”


http://www.sina.com.cn 2006年05月28日09:51 兰州晨报

  九少年成立抢劫公司

  翻版超女”想抢就抢”

  本报讯据《南京日报》报道,9名青少年网友为筹集资金泡网吧,竟然成立“抢劫公司”,并模仿《超级女声》主题歌《想唱就唱》创作“公司”会歌《想抢就抢》。25日,该

团伙两名成员被秦淮区法院一审判处徒刑,其中主犯汪亮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0元。

  今年20岁的汪亮是南京市无业人员,19岁的徐佳(化名)则是某职业学校大专班学生。2004年10月,汪亮因犯诈骗罪,被判刑1年。去年12月刑满释放后,在网上结识了徐佳(化名)等8名青少年( 另7人因未成年,均另案处理)。因他们都痴迷超女,又喜欢泡网吧,这9人迅速聚集在一起。

  为筹集上网费,去年年底,在汪亮的提议下,他们成立了专营抢劫的“大凿公司”,意思是“大作纰漏,大肆抢钱”。汪亮还模仿《超级女声》主题歌《想唱就唱》,创作了“公司”会歌《想抢就抢》。“想凿就凿,想抢就抢,虽然总有一天会看到挥舞的电警棍,但我们依旧不以为然……”

  此后,这9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高唱“会歌”,吃喝、上网,夜不归宿。去年11月27日傍晚,汪亮拦住学生王某、尹某,企图抢劫,因路人报警,汪亮等人逃跑。首次抢劫失败,汪亮等人没有罢休。一星期后,他们抢劫了两名学生的两部手机和8元钱。他们将手机卖掉后,所得赃款均用于网吧上网和吃喝。

  抢劫得手后,汪亮又在QQ上留言“招兵买马”。其间,汪亮又带领徐佳等“员工”,连续作案两起,抢劫他人钱物900多元。最后一次作案时,因受害人报警,汪亮等人归案。

  25日,除汪亮被重判外,徐佳因是初犯、犯罪情节较轻,被法院从轻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人民币1000元。


爱问(iAsk.com)

收藏此页】【 】【下载点点通】【打印】【关闭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2006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新浪公司 版权所有